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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平行一志愿投档规则
发布时间:2010-03-23 15:28:45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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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高招录取工作安排,文理类一本、二本、三本批次,体育类二本、三本批次,美术类二本批次将实行平行一志愿,投档规则如下:

1、文理科按排序名次,遵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

2、美术类平行投档时,专业成绩达到省美术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中,按美术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四舍五入取整)进行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一次性投档,综合分相同时,均按文科(不分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经征集志愿后,计划仍有不满的院校,文化成绩下降20分,专业成绩不降分,对原填志愿按综合分排序投档。

3、体育类平行投档时,专业成绩达到省体育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和文化成绩达到本科文化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按体育专业分排序投档,体育专业分相同时,均按理科(不分文理科)考生文化成绩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文化和专业成绩均不降分。

4、各批次预科或定向采用梯度志愿投档,先投其一志愿,投完后不等院校下载立即投二志愿。

5、自主招生批次投档(含艺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不计计划上线全投。

6、所有平行一志愿批次不补投,缺额院校网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都是平行志愿。在征集志愿投档后仍不满的院校,立即进行文化下降20分按照原填志愿平行投档。体育类文化和专业均不降分。

7、三校生不实行平行一志愿。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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